当前位置: 红嘴鸥 >> 红嘴鸥的天敌 >> 海埂大坝又见辣手摧鸥,一女子抓红嘴鸥
每年冬天
成千上万的海鸥都会来昆明栖息觅食
直到次年的3月份才离开
很多昆明人都已经去看过
这群小可爱了
它们或在水面上嬉戏
或在半空中飞翔
或敏捷地叼走抛起的鸥粮
一点都不认生
昆明人也像对孩子一样
热情得欢迎它们的到来
然而
滇池边
却出现了不和谐的一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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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
有市民在海埂大坝游玩期间
看到一名女子抓住了一只红嘴鸥
将其当做道具正在拍照
如此辣眼睛的举动
也激起了市民的愤怒
于是用手机拍摄下了这一幕
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
身穿黑衣的长发女子
双手抓住了一只红嘴鸥
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
并不断催促同伴为其拍照
直到拍摄完成
女子才松手让红嘴鸥飞离
爆料人:“我看到的时候,她抓着海鸥的两边翅膀,抓住它的腿在那边喂东西,玩了一会儿之后把它放了,我就觉得不太好,因为海鸥挺可爱的,我也很想摸摸它,但是我就在心里这样想,没有去付诸实践。”
记者随后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大坝管理处,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视频提供给森林公安。
随后记者也在大坝进行了走访,但并未见到有游客做出诱捕红嘴鸥拍照的情况。对于“抓鸥拍照”的做法,采访中不少市民游客都认为,既没素质还很讨厌。
游客:“特别没素质,红嘴鸥不是保护动物嘛,大家一起看就好了,抓它干什么。”
游客:“喜欢是好事,但是不能伤害动物,因为毕竟咱们昆明这么美好的地方,红嘴鸥也是过来过冬的,你伤害它,下次不来怎么办。”
游客:“作为公民,我觉得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,本身它就是春城一个亮丽的风景线,我们应该去爱惜它。”
据了解,目前大坝管理处在观鸥区域共设置了15个固定岗,配备了两辆电动巡逻车以及50余名爱鸥护鸥员,每天都会开展持续巡逻,并呼吁游客文明观鸥。
海埂大坝管理处工作人员:“我们看见游客或者市民有要抓鸥的动作,首先是制止,如果已经抓到红嘴鸥,我们都是第一时间拍照取证,取证之后打电话通知森林公安,然后把捕捉红嘴鸥的人,移交给森林公安进行处理。”
动图发出后,网友纷纷谴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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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大部分人都能跟红嘴鸥和谐相处
保障监管措施也做到了实处
但依然没能阻止“摧鸥辣手”!
伤害红嘴鸥?罚你!
对于抓红嘴鸥拍照的情况
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表示
发现类似的情况
森林公安以批评教育为主
如果对红嘴鸥造成伤害
则会根据红嘴鸥受到
的伤害程度进行处罚
处罚依据有哪些?很多!
根据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》规定,从去年6月1日起,昆明开始了5年的禁猎期。在此期间,禁止狩猎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、省级保护以及“三有”的野生动物,其中就包括红嘴鸥。根据规定,对任意一只红嘴鸥造成伤害或捕捉及非法买卖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,如果猎捕红嘴鸥超过20只,就构成刑事犯罪,将被立案调查处理。
根据《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第六条规定: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。因科研、教学、展览、驯养繁殖,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;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,由省林业厅行政主管部门批准;需要猎捕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,由地、州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根据《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“非法猎捕省重点保护或有益的、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,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、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,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”的规定。
红嘴鸥
是昆明的一道靓丽风景
广大市民游客
不要触碰捕捉红嘴鸥
爱它,就请尊重它!
掌上春城综合整理
来源:、新浪微博、云南日报
编辑:李冬雨实习编辑:冉燕青
审核:周晓雪
终审:钱红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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